太猛!南京发布2大新政,2780套新房源纳入“以旧换新”,买房最高奖励100万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8-17 16: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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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再发2大重磅政策,助力楼市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1、发布关于推出住房消费第二批次“以旧换新”房源的通知。再推出21个新建商品房项目2780套房源,奥体建设、金基、南京交通置业、中北、金茂、栖霞建设、仁恒等12家房企参与,涉及河西、南站、江宁、江北、城中等板块,范围更广了。与安居集团计划收购2000套存量房源相比,此次2780套新房对应的存量房源,数量大幅增加,翻了一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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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秦淮发布楼市重磅新政。支持人才购房、以旧换新、人才安居,给优惠、给购房补贴、“一企一策”安居奖励、发消费券PG电子登录,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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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第二批次“以旧换新”21个项目2780套房源来了

奥体建设、金基、仁恒等12家品牌房企参与

第二批“以旧换新”房源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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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推出住房消费第二批次“以旧换新”房源的通知

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PG电子官网,各相关单位:

为满足更多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经研究,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PG电子网页版,进一步扩大住房消费 “以旧换新”房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4年6月10日-12月31日,市属、区属涉房国企结合新建商品房库存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其他房企积极参加“以旧换新”活动,以更好满足群众改善性房源需求。

二、组织方式

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部门监督”的原则,参加活动的房企单独或联合制定实施方案和对外公告,报市住房消费“以旧换新”工作组统筹后发布实施。南京安居建设集团仍按对外公告的试点方案执行。

三、存量住房房源条件

(一)存量住房证载权利性质应为出让,不含自建住房、商业、办公、公寓等;

(二)存量住房应成套、产权清晰,状态为可交易,不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

四、新建商品房项目

本批次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活动由南京奥体建设等12家房企参与,再推出21个新建商品房项目2780套房源。相关项目房源通过“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房帮宁”平台统一展示,换购群众可登录查询,并办理报名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活动的房企在项目现场设立企业咨询台,为换购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二)存量住房收购主体、范围和新建商品房项目房源条件详见各房企发布的对外公告。

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关于推出住房消费第二批“以旧换新”房源有关事项解读

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出住房消费第二批“以旧换新”房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为什么扩大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房源规模?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政策措施部署要求,更好扩大群众改善性房源选择,满足更多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发挥一二手房市场梯度消费和联动效应,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以旧换新”房源规模,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问:哪些旧房房源可以参与?

答: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房企自行确定旧房收购范围和条件,请关注各房企发布的对外公告。

问:旧房如何评估,评估费用谁来承担?

答:各参与活动房企自行开展,可参照南京安居建设集团形成的评估机构库进行旧房评估。经确认有效的评估报告可作为其他房企验房评估材料。验房评估费用具体标准请关注各房企发布的对外公告。

问:置换新房的范围有哪些?

答:新建商品房房源条件由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房企自行确定,市房产局“房帮宁”平台提供统一房源展示平台。

问:置换的新房是否与项目案场购买的优惠一样?

答:可置换的新建商品房房源与该项目案场给予的各项优惠保持一致。

问:群众参与活动的咨询渠道有哪些?

答: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房企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并在项目现场设立企业咨询台,为换购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问:“以旧换新”后,旧房原有“学区”能否保留?

答:“以旧换新”置换成功的换购人子女自《存量住房买卖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内,保留置换前对应义务教育入学权益。

问:社会化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否参与?

答:社会其他各类房企可委托所在区区属国企或市安居集团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同时也鼓励具有独立收购、持有存量房资产和持续运营能力的其他各类房企,自主开展“以旧换新”活动。

问:南京安居建设集团试点活动是否有变化?

答:南京安居建设集团仍按对外公告的试点方案实施“以旧换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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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最高奖励100万!

秦淮发布楼市重磅新政

6月6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要求,结合秦淮区实际情况,现下发《秦淮区宜居“情”淮若干措施》,激发市场活力,提振住房消费信心,促进秦淮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适用范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秦淮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网签备案的购房主体。

政策措施:

1、支持人才团购。鼓励开发企业提供优质房源参与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及机关的人才团购,在案场价格基础上再给予适当的购房优惠。在秦淮区购买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达到5套及以上时,再对购房主体给予购房合同总价款1%的购房补贴。

2、鼓励以旧换新。政策期间内,出售自有住房购买秦淮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合同总价款1%的购房补贴。在秦淮区以本区“旧房”换本区“新房”的购房者,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三年内(2024-2026年)入学时,可享受置换前或置换后对应的入学权益。

3、人才安居政策。秦淮区的突出贡献企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购买秦淮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者“一企一策”安居奖励,每套住宅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4、促进住房消费。政策期间内,在秦淮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价值2万元组合消费券。

其他事项:

1、本次购房补贴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不可叠加重复申领。

2、本政策认定时间范围以网签系统中的合同生成时间为准,符合条件的购房对象完成网签备案后,即可申领购房补贴资金。购房对象领取购房补贴后如撤销已购房源的网签合同,须将购房补贴金额退还后才可办理撤销,如不退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024年6月6日24:00前,购房合同已经网签的,在本政策执行期间撤销网签又重新签订原购房合同或变更原购房合同的,不享受本次政策。

4、参与团购的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及机关必须在本政策发布之日前注册并正常运营。

5、本工作措施最终解释权归秦淮区房地产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专班所有。

受理地点: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服务大厅(瑞金路10号)定点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关于《南京房协买房卖房服务中心》

南京房地产业协会牵头,联合《辉哥说楼市》专业团队,整合楼市专家、咨询机构、房地产媒体等各类资源,为买房人和开发企业搭建房源信息平台、提供买房卖房咨询与交易服务,助力“每一位买房人都买到适合自己的房子”,实现“安居南京、宜居南京、优居南京”的南京梦。

“辉哥”领衔专业团队: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南京市房地产新媒体专委会主任,7年南京大学城市规划专业理论积淀,6年万科等品牌房企实操经验,16年房地产协会行业领导历练,南京楼市活地图,南京楼市首席专家、政府顾问、买房导师,中央省市媒体楼市评论员,买房人心目中的楼市一哥。

主要服务内容:

① 房源信息发布② 买房咨询③ 一对一个性化(买房卖房、资产配置)定制方案④ 专业买房讲座⑤ 看房团⑥ 房源带看⑦ 团购、买房优惠⑧ 粉丝卖房⑨ “辉哥买房群”入群交流⑩ 交易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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